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教人〔2007〕10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对于提高班主任队伍整体素质和班主任工作水平,对于充分发挥中小学班主任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的骨干作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根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厅[2006]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福建省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将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工作纳入当地教师队伍培训整体规划,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全省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福建省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提高中小学班主任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根据《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与任务
在全省建立中小学班主任岗位培训制度。通过培训,使广大中小学班主任树立新的教育理念,明确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新时期中小学生品德形成规律和心理活动特点,掌握现代学校班级管理理论和相关教育政策法规,掌握班主任工作的方法和技巧,从整体上提高中小学班主任队伍的素质和班主任工作水平。
从2008年1月起,凡新任中小学班主任的教师,在上岗前或上岗后半年时间内均需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专题培训。同时,用三年的时间,对全省现任中小学班主任进行一轮全员岗位培训,并有计划地组织选拔一批骨干班主任参加全国、省、市级培训。
二、培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