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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派小学校长参加2008年上半年全国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派小学校长参加2008年上半年全国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闽教办人〔2008〕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关于举办第24期、第25期、第26期全国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的通知(教小培函〔2007〕7号、8号、9号),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将于2008年3月、2008年4月、2008年5月举办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现将名额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第24期、25期、26期全国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分别于2008年3月3日、2008年4月2日、2008年5月4日开班。第24期研修班请漳州市教育局和龙岩市教育局各派1名小学校长参加;第25期研修班请泉州市教育局、南平市教育局各派1名小学校长参加,第26期研修班请莆田市教育局和宁德市教育局各派1名小学校长参加。
  2、请以上有关市教育局按通知要求,认真选派符合条件的校长参加培训,并在通知要求的报名时间前7天将研修班报名名单传真至我厅人事处:0591-87846921,以便汇总后统一报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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