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07年度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表彰的通报
(闽教安组〔2008〕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2007年,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严格执行省安委会对教育系统下达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防范措施,狠抓安全管理,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齐心协力,共同维护了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环境,确保了学校的安全稳定。2007年,全省学校安全工作总体上比较平稳,没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人数继续保持较大幅度减少。据统计,全省师生非正常死亡310人,比2006年度的403人减少93人,减少23.08%。校园内及由学校组织的活动发生非正常死亡19人,比去年同期减少9人,减少32.1%,比省安委会下达的50人控制指标减少31人,减少62%。校园内没有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伤亡事故,较好地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经考核评议:1、各种师生非正常死亡减少幅度较大的有南平市、龙岩市、莆田市; 2、全年没有发生校园内师生非正常死亡的有厦门市、漳州市、三明市、南平市、宁德市;3、学校安全工作(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和工作创新等)考核得分较高的有厦门市、泉州市、福州市、南平市;
经综合评定,南平市教育局、龙岩市教育局、莆田市教育局、三明市教育局、厦门市教育局等5个单位被评为2007年度完成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先进单位。漳州市教育局、福州市教育局、宁德市教育局等3个单位评为2007年度完成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达标单位。泉州市教育局因校园内发生的师生非正常死亡人数突破控制指标,为不达标单位。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相关规定,被评为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先进单位的,可以对本单位相关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