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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开展信息网络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

  三、培训内容与学时
  以近三年来涉及信息安全的国家法律法规、国家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政策措施、信息安全管理技术发展动态、防范网络攻击、计算机病毒和有害信息传播的管理技术措施为培训重点,结合进行信息安全管理和技术发展情况的学习培训。培训时间为72学时。
  根据我省信息网络安全知识培训实际需要,省公安厅、省人事厅将组织编写《信息网络安全基础》(由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全书约60万字),作为此次培训的统一教材。
  四、培训方式
  为克服工学矛盾,方便广大技术人员学习培训,统一培训标准,提高培训质量,本次培训采取网络培训的方式,教材征订、培训、考试委托福建省公务员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各地可结合实际,申报举办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省人事厅将根据工作实际将其中部分班次纳入全省高研示范班计划,并给予适当的经费资助。
  五、培训考试
  采取网络考试的方式进行,2008年年底前完成。考试合格的,由省公安厅、省人事厅联合发给《信息网络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信息网络安全技术人员获得从业资格的依据之一;网吧从业人员参加本次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可等同于完成三年轮训一次的要求;属于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同时将其学习培训情况登记在其公务员培训证书或继续教育证书上(按72学时登记),计入培训总学时。
  六、其他事项
  (一)参训人员参加网络培训的具体操作办法(含培训报名、在线学习、网络考试等)请登录福建省公务员培训中心网站(网址:www.fjgwy.net)查询。各地各部门(单位)应于2008年3月底前完成应训人员培训报名的组织工作,并于明年年底前完成网络培训考试工作。
  (二)为保证教材质量,杜绝盗版,降低培训成本(教材发行盈余冲抵部分培训费用),提高培训质量,本次培训的教材征订、培训报名、在线学习和网络考试合并进行。培训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的复函》(闽价〔2001〕费字46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网络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培训工作,将其作为推进信息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推进信息网络安全人才队伍建设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各地政府公安、人事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培训考试的组织、检查督促工作,适时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信息网络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以确保信息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实效。
  培训考试具体事宜请与省公务员培训中心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87713366胡老师黄老师13635277967,阮老师,13015779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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