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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继续做好2008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继续做好2008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闽教助函[2008]12号)


各高校: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采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多次受到有关部门、领导的表扬、肯定。为了继续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重视

  学生个人信息采集是国家助学贷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是国家助学贷款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国家征信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高校要提高认识、充分重视,认真安排、切实做好。

  二、具体要求

  每年集中采集报送一次,凡当年有贷款毕业生的高校都要开展,每年的7月底全部完成采集报送,准确率要求达到100%。各高校信息采集、上报完成后,请及时反馈结果。

  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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