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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二期对外汉语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二期对外汉语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闽教办合作〔2008〕5号)


各基地校,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福州三中、厦门双十中学:

  2007年11月,我省举办了福建省第一期对外汉语师资培训班,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厅制定的福建省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规划要求和部署,决定从2008年4月21日开始,举办为期五周的福建省第二期对外汉语师资培训班。各校应高度重视国际汉语师资队伍的培训工作,继续做好国际汉语骨干教师的选拔和推荐工作,并及时调整教学工作,支持候选人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每校各推荐2名英语专业教师和1名中文专业教师(或1名英语教师、2名中文教师)参加培训。性别不限,年龄在45岁以下。

  二、培训方式。采取全脱产、集中面授教学。

  三、培训课程及课时。 每周上课时间5天,每天6课时。课程设置和课时详见附件。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4月21日至5月28日,在福建师范大学海外教育学院;5月21日至28日,在武夷学院汉语国际推广师资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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