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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取消降低和调整口岸部分涉外收费项目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报(发布日期:2010年5月14日,实施日期:2010年5月14日)废止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取消降低和调整口岸部分涉外收费项目的通知
(黑市政字〔2002〕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降低通关成本,改善黑河口岸环境,增强黑河口岸吸引力,促进对俄经贸合作发展,根据黑河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研究讨论的意见,经省物价局同意,市政府决定对地方管理的口岸部分涉外收费项目进行取消、降低和调整,共取消和降低收费金额2160.7万元。其中取消收费项目9项,每年降费金额1179.2万元;降低收费项目11项,每年降费金额981.5万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消收费项目(9项)
  (一)包裹费,每包80元,年降费额200万元;
  (二)口岸管理费,每吨货物3元,年降费额140万元;
  (三)旅游审批费,每位游客10元,年降费额52.2万元;
  (四)冬季过港费,每吨货物3元,年降费额31万元;
  (五)林业进口木材检疫费,每立方米木材2元,年降费额8万元;
  (六)港口建设费,每吨7元,年降费额210万元;
  (七)港站使用费,每位进出境人员6元,年降费额63万元;
  (八)口岸综合服务费,每位进出境人员25元,年降费额462万元;
  (九)旅客携带货物单证费,每人10元,年降费额13万元。
  二、降低收费项目(11项)
  (一)冬季客票由每人次70元降为40元,年降费额18万元;
  (二)进出货物车辆运输台班费每台班由60元降为45元,年降费额24.5万元;
  (三)旅游护照由每本120元降为105元,年降费额75万元;
  (四)办照照相费由每人次15元降为10元,年降费额25万元;
  (五)进出口货物检斤费每吨货物由1.50元降为0.30元,年降费额30万元;
  (六)预申电脑报关费每批货物由20元降为15元,年降费额5万元;
  (七)代理报关手续费每批货物由20元降为15元,年降费额5万元;
  (八)防伪标签每张由3元降为2元,年降费额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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