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挥黑河果蔬出口批发市场作用规范黑河口岸果蔬商品出口问题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报(发布日期:2010年5月14日,实施日期:2010年5月14日)废止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挥黑河果蔬出口批发市场作用规范黑河口岸果蔬商品出口问题的通知
(黑市政字[2001]4号)


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为落实对外经贸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对出口产品的有效监管,扩大水果、蔬菜出口总量,促进黑河对俄经贸发展,市政府投资建设了黑河果蔬出口批发市场。这一基地将发挥外贸龙头企业的牵动作用,进一步规范了黑河口岸产品出口秩序。为提高报关速度和质量,减少出口费用,实行果蔬产品出口运输、代理、报检一条龙服务,并尽快开通“中俄果蔬产品出口绿色通道”,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市区内沿街占道批发经营果蔬产品行为,实行入场经营。
  二、凡在黑河口岸出口的果蔬产品,必须统一在黑河果蔬批发市场内监装、检验、通关。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