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确定监测产业产品,对产量、质量、成本、价格、利润、市场情况,出口实绩,换汇成本综合评价。
3、为企业培训业务人员,确保数据按时上报。
4、对上报数据的内容,严格保密,不得泄漏。
三、成立优势产品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工作小组,不定期报告工作动态
1、根据商务厅年度工作重点,结合本区产品产业结构进出口状况,利用和发挥院校、科研机构的支持,行业协会、商会与商务主管部门密切配合,成立宁夏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协调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我区产业预警机制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2、小组人员经过考察论证,确定我区有关企业作为监测对象,重点对生产和进出口的全过程进行跟踪。
3、提供产业损害预警分析方式,对国内外市场供求状况、价格变化,进出口状况数据进行分析,对产品的竞争力、生命力作出评估。
4、分析市场变化的原因,关注国内外重大贸易政策的制定与调整,分析国内外产业、产品技术更新改造、技术进步和重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我区产业、产品的影响。
5、跟踪分析敏感、重点产品、产业的进出口地区与国别的损害预警情况。
6、跟踪分析重点敏感商品进出口异常及对区内产业的影响。
四、产业损害预警系统工作体系
按照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损害预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商务部与地方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商会、WTO事务研究、咨询机构及有关企业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合作、共建共享”的精神,自治区商务厅负责组织实施区内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建设。确定本地区、本行业监测产品目录、监测指标、监测企业名单、产业专家名单;开展本地区、本行业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培训工作。行业协会和商会负责编制本地区、本行业产业损害预警信息报告以及应对措施与建议。自治区商务厅和行业协会联合开展部分重点敏感进口商品和出口商品的区域和国别的方向研究,或者对某一产业的竞争力状况进行分阶段跟踪研究调查,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特定产品、特定国别的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扩大信息源,增强分析的准确性。委托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编制产业损害预警模型。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应根据自身实际建立各市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系统,定期、准时向自治区商务厅报送各市监测产品目录、监测指标数据、监测企业名单;及时向商务厅汇报本地区、本行业最新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申诉与应诉动态和企业预警信息。各市、各行业协会、商会根据产业损害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