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和东盟10国各选择1-2个具有代表性的城市作为11国的“魅力之城”,同时吸引境内外有代表性的旅游景点和旅游服务机构参展,综合展示各国在旅游、文化、教育、科技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合作商机。
二、展位与费用
本届博览会将采取我厅统一组织,由各市商务局具体组展的方式进行,即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和中卫市商务局必须各保证一个基本展位外,动员企业多认购展位,使更多的企业有机会开拓东盟市场。
(一)展位配置:标准展位面积为9平方米(3米x3米)/个,含公司楣板、三面围板(过道转角展位有两面围板及两块楣板)、一张桌子、两张椅子、两盏射灯、一个500W单相插座、一个纸篓,铺设专用地毯。
(二)展位价格
标准展位:RMB10,000元/个(农资、农产品和食品标准展位:RMB6000元/个)。
各市商务局请将本地参展企业预订展位数量(面积)(见附件)及展位费于2006年7月1日前汇至自治区商务厅。
账 户:宁夏商务厅
开户行:工行西门分理处
账 号:2902002209064010835
三、联系机构
自治区商务厅外贸处 联系人:刘小蕊 李庆
电话:0951-5043032 5055146 传真:0951-5044239
附件: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报名表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报名表
单位名称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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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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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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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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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企业代码 (或企业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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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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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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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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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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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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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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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展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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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展 位 数
| 商品贸易展区
展位数: 个,或净地: 平方米。
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
□汽车及配件 □摩托车及配件 □食品加工和包装机械 □农用机械 □工程机械
□纺织机械 □机床设备 □电力设备 □通信设备 □网络产品
□家用电器 □数码产品 □室内装饰材料 □建筑材料 □卫生洁具
□灯饰灯具 □塑料用品 □不锈钢用品 □陶瓷用品 □果蔬产品
□粮食产品 □农资(△种子 △化肥 △农药 △农膜) □其他
东盟10国及其他国家(地区)
□石化产品 □矿产品 □化工原料 □电子电器 □办公用品 □手工艺品
□橡胶及制品 □棕榈油及制品 □木材及制品 □农产品 □食品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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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与技术合作展区
展位数: 个,或净地: 平方米。
国际经济合作
□工程承包 □劳务合作 □境外加工贸易 □资源开发 □农业合作 □市场分析
□项目论证 □金融服务 □其他
先进适用技术
□农业种养殖技术 □农产品深加工技术 □生物技术 □节能环保技术
□新材料、新能源 □其他
项目招商
□城市项目 □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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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之城”与旅游展区
展位数: 个,或净地: 平方米。
□“魅力之城” □旅行社 □旅游景点景区 □旅游线路 □旅游服务项目
□文化教育 □社会发展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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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单位(盖章)
200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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