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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五届“沙迦中国商品交易会”的通知


  五、组展工作

  为了做好组展工作,根据厅领导的要求,银川、石嘴山市要分别落实3个以上展位,吴忠、固原、中卫市各落实2个以上展位,并组织参展企业按附件要求于2006年6月30日前将全部报名资料送商务厅外贸处。各企业在报名时要注明展览会结束后拟参加考察的国家。因本次活动涉及签证的国家较多,请各企业务必按要求的时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人:何兆军   电话:0951-5048967

  六、参展费用

  1、出国个人费用初步预算每人50000元人民币左右,具体费用以出国前的缴费通知为准;为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我厅将使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对企业的参展活动给予补贴。具体补贴将在活动结束后按相关规定办理。

  2、摊位费用人民币21580元/个;宣传费和报名费每个参展单位各2000元人民币。

  收款单位:中国贸促会宁夏分会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宁夏分行

  帐  号:00619808091001

  特此通知。

  附件: 一、参展申请表(略)
  二、企业简介(中英文,有摊位的企业提供)(略)
  三、出国人员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三
出国人员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办理出国人员确认函

  请各参展企业凭我厅的组展通知,向企业主管部门写出出国申请报告,由主管部门转报本市外办,再由市外办向自治区外办出具出国确认函,同时抄报区商务厅;区直机关和各市直机关出国人员的出国确认函,由本机关和市委直接向自治区外办出具,以便及时办理出国批件。

  二、办理护照资料

  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2寸(35-45mm)白底彩色护照照片10张。已办理护照并在有效期内的,要及时将护照交回自治区外办或交到我厅。

  三、办理出国人员政审手续

  出国批件任务下达后,我厅将为出国人员提供出国任务批件和《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各单位填写《审查表》并凭出国批件到主管部门签章、再到市级劳动或人事部门办理政审批件。企业在劳动人事部门办理,机关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到组织和人事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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