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生猪产品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法律依据:
(1)《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
十七条
(2)《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第
二十三条
33.生猪屠宰企业给市场销售的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取消定点屠宰厂(场)资格
法律依据:
(1)《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
十八条
(2)《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第
二十四条
34.生猪屠宰企业涂改伪造肉品品质检验印章或者标志牌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法律依据: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第
二十五条
35.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将进出口许可证转借他人使用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
四十条
36.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
四十二条
37.酒类经营者不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变更手续,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或骗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
二十七条
38.酒类经营者违规购销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
39.酒类经营者违规销售.储运散装酒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
二十九条
40.酒类经营者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
三十条
41.违法批发、零售、储运酒类商品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法律依据:
《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
三十一条
42.酒类经营者不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如实提供情况,擅自转移、销毁待查受检酒类商品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
三十二条
43.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违反《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而被依法撤销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的
处罚种类:撤销《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
二十一条
44.新获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逾期6个月不办理《资格证书》申请手续,《资格证书》有效期满3个月不换领新《资格证书》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
十九条
45.擅自伪造、涂改、转借、出租、转让《资格证书》及其他改变《资格证书》用途的
处罚种类:暂停使用《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
二十条
46.违反《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的行为
处罚种类:取消其申请资格、五年内不允许申请使用市场开拓资金
法律依据:
《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第
四十四条、第
四十五条
47.在海盐场保护区内兴建小虾池、小盐田以及非法进行其他有损海盐场等行为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
盐业管理条例》第
二十八条
48.销售不符合质量和卫生标准的产品;在食盐中添加任何营养强化剂或药物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法律依据:
《
盐业管理条例》第
二十九条
49.非食盐定点企业生产食盐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
法律依据:
(1)《
食盐专营办法》第
十九条
(2)《
宁夏回族自治区盐业管理条例》第
三十一条
50.利用井矿盐卤水晒制、熬制食盐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
法律依据:
《
食盐专营办法》第
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