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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07年“春节”食品经营安全和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07年“春节”食品经营安全和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宁商通[2007]11号)


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
  春节临近,市场购销活跃,商品品种丰富,节日气氛浓厚。国家商务部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春节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内部明电0238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春节”市场食品经营安全和商品供应工作,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今年以来,国内市场供求总体平衡,物价运行平稳,居民消费增长较快,消费品市场呈现出供销两旺、繁荣稳定的良好局面。但是,近一段时间在市场运行中也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部分地区粮、油、肉等重要商品仍然处在高位,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特别是随着春节的临近,其对市场稳定的影响也不容忽视。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把做好粮、油、肉等重要商品供应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周密组织、精心安排,千方百计确保市场稳定。

  二、密切监测,掌握市场动态

  五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的监测,重点监测粮食、食用油、猪肉、蛋品、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密切关注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做好市场供求和价格预测工作,增强对市场走势和异常波动的预见性。发现苗头性和趋势性问题,要及时报告。要加强信息引导,及时发布市场情况,防止恶意炒作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银川市商务局要按照商务部的要求在春节期间(2月18日至24日)启动生活必需品监测日报制度。

  三、加强质量管理,切实保证食品安全

  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把市场准入关,杜绝不合格商品上市流通。重点检查超市等零售企业、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和餐饮企业,清查重点是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渠道、包装质量、加工卫生环境等。对卫生质量有问题的商品,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销毁,并依法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理。加强对上市销售食品的卫生质量安全抽检工作,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杜绝生产、销售企业对过期食品改换包装、标签等违法行为,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实行企业开办者质量责任制,督促食品加工企业严把原料入厂关和产品出厂检验关,未达到国家标准的食品一律不得出厂销售。集中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不法行为,净化节日肉品市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中介组织等社会各界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形成有效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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