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对全区旧货行业调查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对全区旧货行业调查的通知
(宁商通[2007]28号)


五市商务局:

  旧货市场是我区市场体系的重要基础,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我区旧货市场体系已初步形成,并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区旧货市场仍处在程度较低的初级发展阶段,旧货市场体系需要不断的培育和完善。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消费观念变化,对旧货交易的需求增大。为适应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战略目标,建设“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做好我区旧货市场的监管和旧货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现就旧货市场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 旧货市场基本情况

  各市区域内旧货市场(含二手车、废旧物资)的基本情况(见附表)由市场填报,主要经营品种内容按表中提示选择。以及非市场形式的旧货网点数量,如网上旧货交易金额、经营范围等情况。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