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召开全区酒类流通管理暨培训工作会议的通知
(宁商通[2007]24号)
五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国家商务部《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我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商务厅拟定在4月23日召开全区酒类流通管理暨培训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范围
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酒类管理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所辖地区的酒类生产企业及重点经销酒类商品的流通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
二、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关于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具体部署;学习培训《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制度》、《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酒类批发、零售经营管理规范》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酒类流通管理实施细则》;部署今后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正式启动实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