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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的通知

  1、联络员为五市商务局1名专职干部;
  2、参会人员为参会企业负责人;
  3、请将此回执表务必于2007年6月28日前传真至自治区商务厅商业改革展处,传真:0951-5048350

  附件三:
  2007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参展申请表

  截止日期:2007-06-28

公司名称

中 文:

英 文: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职 务

 

电 话

 

电子邮件

  

传 真

 

公司网址

 

拟展商品

 

参加

活动

项目

□ 申报参加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产品展示及交易

□ 申报参加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观摩采购、寻求合作洽谈

□ 申报在展览期间举办产品推介及技术交流会

□ 企业准备在民交会期间组织广告宣传或其他活动



  ━━━━━━━━━━    ━━━━━━━━━━   ━━━━━━━━
  公司印章和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日期

  注意:此表由参加商品展出企业填写,五市商务局请务必将此表汇总连同回执表于2007年6月28日前送交自治区商务厅商业改革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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