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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调整自治区重点联系的流通企业名单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调整自治区重点联系的流通企业名单的通知
(宁商(改)发[2007]283号)


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2005年3月,自治区商务厅下发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工作指导、建立流通企业重点联系制度的通知》(宁商(改)发[2005]93号)文件,将中石油宁夏销售分公司、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等10家流通企业确定为自治区重点联系的流通企业。两年来,重点联系的流通企业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扶持政策,大多数企业深化改革,扩大服务,配合自治区商务厅开展了多项工作,企业经营业绩良好,社会贡献突出,在流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对重点联系的流通企业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决定调整自治区重点联系的流通企业,现将调整后的企业名单通知如下:

  1、中石油宁夏销售分公司
  2、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3、自治区新禾医药连锁经营公司
  4、银川双宝副食品有限公司
  5、宁夏商业物流中心(西夏物流城)
  6、宁夏灵农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7、固原中山副食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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