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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通知
(宁商(建)发[2007]380号)


五市商务局,承办企业:
  根据商务部《关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清理情况的通报》(商建农函[2007]807号)要求,针对我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信息录入存在的实际问题,我厅组织专人赴五市商务局与承办企业,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清理。为了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无误,现将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内容
  1、农家店基本信息:主要填报农家店名称、所属地区、申请验收类型、农家店类型、连锁类型、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店主姓名和农家店图片。
  2、农家店经营信息:主要填报营业面积、配送率、月销售额、就业人数、月税金总额、月均税后利润和月均工商管理费。
  3、配送中心基本信息:主要填报配送中心名称、创建时间、所在地区、类型等。
  4、实施企业基本信息:主要填报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组织机构代码、成立日期、注册资金、所属地区、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网址、Email、地址、新增还是延续和是否为省属企业等内容。
  二、信息报送要求
  1、承办企业要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录入相关信息。包括:承办企业基本信息、农家店基本信息、家家店经营信息、配送中心基本信息。①农家店基本信息:对2005年和2006年建成验收的农家店已录入信息进行逐一核实;对2006年自治区财政补贴的504个农资农家店要录入为省建农家店;2007年新建农家店经验收合格后再录入有关信息。②农家店经营信息:要按月填报。③配送中心基本信息:2005年和2006年已建成验收的配送中心要补录有关信息;2007年新建配送中心验收后录入有关信息。④承办企业基本信息:新增或延续承办企业按要求录入有关信息。
  2、各市商务局要及时审核承办企业录入的有关信息,并做好对承办企业填报信息的督促管理工作。
  3、各单位信息报送工作将作为2007年度评选先进及今后获得政策支持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验收核对后,网上登记数与实际验收数偏差较大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推迟拨付扶持资金。
  三、加强信息报送的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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