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马来西亚“2007中国出口商品展览会暨投资洽谈会”的补充通知
(宁商(贸)发[2007]358号)
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市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关于组织我区企业参加马来西亚“2007中国出口商品展览会暨投资洽谈会”和展会基本情况介绍,我厅于2007年7月9日以宁商(产)发[2007]319号文件通知各市商务局及有关企业。为了进一步明确本次参展活动的主题,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参展活动的目的及重要性
马来西亚是东南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穆斯林国家,近年来我区对马来西亚出口近千万美元,对东南亚出口5000万美元左右。2006年我区组织参加该展会取得积极成效,并推动宁夏“清真”食品开始走向东南亚市场。宁夏是中国唯一的回族聚居区。回族与东南亚国家穆斯林宗教信仰的一致性和生活习俗的相近性,为发展宁夏“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扩大对东南亚穆斯林国家的出口提供了有利条件。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我区“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生产得到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具有地方回族特色的“清真”食品产业。我们要抓住该展会有利时机,利用回族自治区的独特优势,通过参展向东南亚穆斯林国家重点推出宁夏“清真”食品及穆斯林用品品牌,大力宣传宁夏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推动促进 “清真”食品及穆斯林用品和其它商品的出口,努力把我区与马来西亚及东南亚穆斯林国家的经贸合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参展推介活动的方式
依托 “2007中国出口商品展览会暨投资洽谈会”, 在展馆租用6-8个标准摊位,组织我区重点 “清真”食品及穆斯林用品企业参展并提供展品,设立宁夏“清真”食品及穆斯林用品展区,按照穆斯林风格,分清真食品、穆斯林服装服饰及穆斯林用品三部分内容,对摊位进行布展。通过对展区统一设计、统一布展、统一装修,集中展示宁夏及中国 “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宣传产业发展优势;同时,配合播放介绍宁夏穆斯林风情和人文地理光盘,发放各种对外宣传资料,集中对外推介宁夏“清真”品牌。
三、参会人员和参会费用
1、组织全区15家左右的重点“清真”食品及穆斯林用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展会及推介活动。
2、摊位费:9平方米标准摊位RMB14800元/个。先由相关企业认购并交纳费用,然后由该企业在会前按照“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使用办法向我厅申请出国参展摊位资金支持,不足部分使用“品牌发展资金”予以支持。(具体认购企业待参展企业名单确定后再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