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召开全区社区商业示范区现场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宁商(改)发[2007]391号)
五市商务局:
为落实全区流通工作会议和自治区服务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我区社区商业示范区建设的有益经验和做法,更好地推动自治区社区商业发展。决定2007年9月10日召开全区社区商业示范区现场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主要内容
1、自治区商务厅领导讲话;
2、银川市政府介绍社区商业建设工作情况;
3、银川市北京中路街道办事处、铁东街街道办事处、新百超市公司经验交流发言;
4、银川市商务局对第一批社区商业示范店授牌;
5、观摩国家级社区商业示范区。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2007年9月10日下午3:00在商务厅后三楼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
三、参会人员
五市商务局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国家和自治区社区商业示范区商务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四、邀请参会单位
邀请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领导,银川市三区政府商务主管领导、民政局、工商局、卫生局,银川市三区商务主管部门、22个街道办事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