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举办宁夏商务系统人才培训班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举办宁夏商务系统人才培训班的通知
(宁商(人)发[2007]407号)


各市商务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区商务系统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促进我区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商务部“人才强商”工程的要求,我厅决定于2007年9月17日至9月21日在银川举办一期商务系统人才培训班,本次培训班内容新颖、实用性强,各市商务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辖区内学员参加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为了使本期培训更具针对性,培训分为两批。第一批培训对象:各市、县商务工作主管部门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各进出口企业负责人、业务骨干;第二批培训对象:各市、县商务工作主管部门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各流通企业负责人、业务骨干。
  二、培训内容、时间
  第一批
  培训内容:商务部“十三项重点工程”、口岸建设与宁夏经济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出口商品包装、我国贸易促进政策及措施、知识产权与经贸发展、对外贸易理论与实务。
  报到时间:2007年9月16日下午,培训时间9月17日至19日
  第二批
  培训内容:宁夏促进流通业发展的主要政策及目标取向、宁夏地方标准《零售商场服务质量管理规范》《美容美发服务质量和管理规范》、《住宿卫生规范》、《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沐浴场所卫生规范》等法规、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及有关法规、《洗染业管理办法》内容介绍。
  报到时间:2007年9月19日下午,培训时间9月20日至21日
  三、培训地点:银川市玉皇阁酒店五楼会议室
  四、报到地点:银川市玉皇阁酒店
  五、其他事项
  1、各市商务局负责落实辖区内参加培训的人员,并于9月14日前将培训人员报名表报商务厅人事教育处(电话:5044959、5044839,传真:5044239)。各市、县商务工作主管部门领导和业务科室业务负责人可根据分管的工作确定参加培训批次,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各市参加培训名额附后;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