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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加强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宁夏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加强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促进各地区乡镇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广大农村居民食肉安全问题,确保今年年底,完成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95%的专项整治目标,现将《商务部关于加强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管理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就当地存在的与通知中相同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同时,尽快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加强乡镇生猪屠宰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要理清思路,明确“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95%的整治目标是指乡镇政府所在地辖域内销售的猪肉95%来自定点屠宰厂(场)和集中屠宰点”。
  二、要在尽快摸清辖区内各乡镇人口数、人口结构、消费特征、肉食消费量、运输距离、屠宰厂设置情况(包括屠宰能力、辐射能力)等基础上,合理规划各市乡镇生猪屠宰厂(场)、屠宰点。
  三、对交通运输方便,消费量相对比较低的乡镇,要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各个便利店,设置定点屠宰场肉品销售专柜,实行统一配送。
  四、对于人口分散、交通不便等情况,可借鉴福建经验,认真研究探讨,培养具备检验能力的屠工到生猪饲养户家中屠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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