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推动文物博物事业全面发展。增加申报国家重点文保单位2处、省重点文保单位2处;重新公布一批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做好龙川县佗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维修、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抓好各级博物馆的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全市博物馆一、二、三级文物建档、备案和总目录编制工作,并对馆藏书画、青铜器、漆木器、丝织品等珍贵文物实施抢救性保护;继续抓好陈列展览精品工程;进一步拓宽文物对外交流渠道,每馆每年组织对外交流文物展览2-3次,馆内每年推出新陈列5个,参观人数约15万人次;博物馆风险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全部达标。建设资金来源除争取省政府有关配套资金外,不足部分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
6.进一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将已公布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建立完善的资料档案。在继续搞好普查工作的基础上,拟于2008年公布河源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建立河源市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对原生态文化保存较为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和浓郁特色的文化区域,进行动态的持续性保护。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觉性。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探讨发展旅游文化产业的新路子。
(二)卫生方面。
1.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补偿标准,提高农民保障水平。到2011年,全市所有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额达110元以上。住院补偿标准逐步提高,到2011年报销比例不低于50%。
2.实施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每年对10所乡镇卫生院实施标准化建设,每所投入100万元,到2011年全面完成全市98所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任务。
3.新建4所医疗卫生机构。一是建立市慢性病防治院和职业病防治院。在市人民医院迁至新院后,在市人民医院分院现址兴办市慢性病防治院和市职业病防治院。计划投入资金400万元,2009年启动,2010年基本完成。二是建立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新院投入使用后,在市妇幼保健院现址兴办市儿童医院。三是建立市精神病防治院。争取2010年启动,2011年投入使用。
4.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根据实际需要在市区新设置若干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到2011年,使市区社区卫生服务覆盖人口达100%。
5.完成市中医院新院改造建设。市人民医院搬迁至新院后,将现址改造建设为市中医院新院,争取2008年10月启动,2010年完成,计划投入资金9700万元。
6.建立“120”急救指挥系统。2009年完成市级“120”指挥系统建设,实现市“120”指挥中心与市区急救站(医疗卫生单位)的网络连接。2010年至2011年完成县级“120”指挥系统建设,实现市、县、乡镇急救站的网络连接。计划总投入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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