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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意见
(宁环发〔2010〕18号)


各市、县(区)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 “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全区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政风行风建设关系环保部门的形象,关系环保事业发展。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是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客观需要,是强化环保行业整体行为的有效举措。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对于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促进环保行业队伍建设,培养环保行业良好作风,树立环保行业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纪委和自治区纪委五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为目标,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着力推进政风行风制度建设,全面提升环保政风行风建设水平,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工作目标:环保厅党组已确定2010年为全区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年”,着力解决全区环保系统中突出的政风行风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环保队伍勤政为民、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新时期环保部门良好形象。

  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

  (一)加强教育,提高素质。政风行风是政府服务人民思想意识的体现,也是一个系统或部门干部职工思想与作风的外在表现,代表了系统或部门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大意义,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与监督,增强服务发展和服务群众的意识,以能力和素质的提高带动政风行风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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