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
(豫司文[2004]96号)
各省辖市司法局、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全省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周密的工作计划,确保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附:全省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实施计划
二OO四年五月十四日
全省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实施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全省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省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现根据省厅《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制订如下实施计划:
一、学习动员阶段(4、5月份)
1、司法厅成立全省集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集中教育整顿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编发工作简报,分析研究并纠正存在问题,交流经验;
2、成立律师监督和惩戒工作领导小组;
3、编发全省律师集中教育整顿工作简报若干期;
4、下发《律师诚信执业手册》至每位执业律师;
5、下发全省律师集中教育整顿学习材料指引;
6、5月10日前,各省辖市司法局要召开本地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并将本地律师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方案报省厅备案;
7、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协向社会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律师投诉事宜;
8、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集中教育整顿学习动员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9、落实司法部与最高法院即将联合召开的“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 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拟与省法院联合召开有关座谈会;
10、5月中旬省厅分九个组检查各地贯彻落实全省律师队伍建设会议精神,督查各律师事务所学习动员阶段进展情况;
11、各律师事务所对动员学习阶段进行自查总结;
12、省律师集中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省直所学习动员阶段进行检查,并提出转入自查自纠阶段要求;
13、组织部分律师事务所管理人员参加全国律协举办的《律协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