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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厅机关涉诉文书行政执法文书几个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代理手续、答辩书、上诉书等经法制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提请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法制处出具用印介绍信,办公室见信用印。

  二、行政执法类文书的种类及办理程序

  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司法部的相关要求,我厅的行政执法类文书主要包括:

  1.行政处罚类:司法部制定有统一的文书。主要包括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听证权利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若干种。此类文书,文书格式中需要厅领导、相关处室签批的,承办处室送厅领导、相关处室签批后办公室编号、用印;不需要厅领导签批的,由承办处室负责人出具用印介绍信,办公室编号、用印。其中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罚决定,应由厅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后主管领导签批。此类文书时间性较强,承办人员应及时办理,给厅领导、相关处室预留审查时间,并提醒厅领导、相关处室审签时间。

  2.行政复议类:司法部制定有统一的文书。当事人直接或下级司法行政机关转送的行政复议申请书,由办公室统一接收。直接到法制处申请的,法制处应引领申请人到办公室办理接收手续。办公室接收后应于当日送厅领导审阅,同时复印一份送法制处做好准备。

  法制处应于接到办公室转交的材料后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复议受理后的相关文书较多,凡程序性文书,如通知书等,由法制处负责人出具用印介绍信,办公室编号、用印;凡属实体性文书,由主管领导签批后办公室编号、用印。

  3.行政许可类:司法部正在制定统一文书。这类文书较多,使用最频繁,如行政许可事项补正材料通知书、行政许可事项不予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事项听证相关文书等。此类文书中,涉及办理程序的,如补正材料通知书、听证相关文书等,由主管厅领导授权,承办处室负责人出具用印介绍信,办公室统一编号、用印;涉及实体权利处分的,如不予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等,由主管领导签批后办公室编号、用印。此类文书时间性较强,承办处室、办公室及主管领导应把握审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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