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法部《
司法行政法制工作规定》、《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办法》、《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实施与监督工作规则》和《河南省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监督工作规定》、《河南省司法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关于厅机关涉诉文书行政执法文书几个问题的意见》、《河南省司法厅机关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规则》;
(四)刑罚执行、劳动教养、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仲裁与司法鉴定、司法考试、法律援助管理方面的部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通过以上四个专题的学习,一是要明确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具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进一步转变观念,不断增强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要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法律依据,准确把握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程序、时限、监督职责和责任制度,为执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是明确各项执法活动的具体职责、程序规则和质量要求,检查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执法活动依法、规范地进行。
二、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有关工作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和严格执法工作
规范执法工作,关键是抓制度、抓落实、抓监管。结合工作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照《关于厅机关涉诉文书行政执法文书几个问题的意见》和《河南省司法厅机关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规则》的要求,切实发挥行政事务受理厅的职能。做好行政事务受理厅的工作,发挥行政事务受理厅统一接收、统一送达、统一监管的作用,是进一步整合职能、加强监督制约,提高工作质量的一个重要举措。厅办公室要加快制度建设,加强人员培训,确保2005年元月1日起正式投入使用;负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处室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年底前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管理的相关表格、内部审核规范、内部审核程序的修订工作,从2005年元月1日起,按照有关规定的所有行政管理事项必须通过行政事务受理厅办理;其它处室局要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做好配合工作,保证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各省辖市司法局、厅直属单位需要由厅机关各处室局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复议等行政事务,从2005年元月1日起全部通过行政事务受理厅开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