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总结验收。10月份,各省辖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要组织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的验收总结工作。验收的标准是: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管理责任是否明确,管理意识是否增强,内设机构是否完备,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是否健全,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是否得到提高,服务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是否建立,案源分配和财务分配是否科学合理,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工作是否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影响律师事务所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广大律师和广大群众对规范建设年活动的成果是否满意。通过检查验收,表彰一批管理规范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合伙人,限期整顿一批“散、乱、差”律师事务所,对经整顿后仍管理混乱的律师事务所要依法予以处理。
五、加强领导,集中力量,狠抓落实,确保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集中力量,抓好落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把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作为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为贯穿今年律师管理工作的主线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认真真地研究,扎扎实实地落实,切实抓出成效。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整合职能,要充分发挥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作用,健全协会纪律惩戒组织,发挥其作用,使律师协会更多地承担活动的具体工作,充分利用“两结合”管理优势,集中力量,分工合作,加强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二)深入实际,改进作风,加强督查,分类指导。在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中,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律师事务所调查研究,摸底排队,分类指导。对管理规范的律师事务所要总结经验,予以推广,并帮助再上一个层次,进一步提高其内部管理能力和水平,扶持一批有基础的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创出品牌;对管理意识淡薄,内部比较混乱的律师事务所,要找差距,寻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彻底改变混乱面貌;对经整改仍达不到设所条件或内部管理严重混乱、问题特别突出的所,要分别予以注销和处罚,坚决克服律师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要加大督查力度,督查律师事务所各个环节的工作到位情况,做到指导有力,措施到位,务求实效。
(三)加强协调和沟通,提高管理水平。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抓住机遇,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律师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努力解决律师执业中的困难和问题。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和律师管理人员要适应律师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的新形势,切实树立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规范管理行为,树立服务意识,使规范建设年活动贴近律师事务所现状,有利于律师事务所工作。除总结验收环节外,其他几环节的工作可根据本地情况进行,不搞全省性的分段推进。要使规范建设年活动与律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机结合,与提升律师正面形象有机结合,与加强律师队伍日常管理有机结合,与健全行政、行业管理机制有机结合,不搞劳民伤财的花架子,不搞各律师事务所一刀切的形式主义,着重在规范管理、解决问题、惩处违规、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