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的方法措施
这次规范建设年活动从3月开始,至11月结束。活动共五个环节:
(一)动员部署。3月下旬,省司法厅召开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对规范建设年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印发《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及相关文件,各省辖市司法局要根据上级要求,召开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结合实际,对本地区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律师事务所结合本所实际,制订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学习交流。各省辖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要举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培训班,系统培训学习《
律师法》、《
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并聘请管理理念先进、管理措施科学、运作机制规范、管理成效显著的律师事务所讲授管理经验,提高合伙人规范管理、科学管理、严格管理律师事务所的意识。组织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合伙人走出去,参观考察本地或外地先进律师事务所的运作方式,提高合伙人的管理水平和能力。省司法厅、律师协会9月份召开“合伙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经验交流会”。各地也要采取多种形式交流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经验,学习提高,共同进步。还要运用因管理混乱而被处罚和注销的律师事务所、因执业过错而承担赔偿责任的律师事务所的典型事例,进行警示教育,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三)查找整改。各律师事务所在规范建设年活动中要对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进行“回头看”,对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查出来的问题尤其是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再认识、再梳理、再分类、再分析,完善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逐所建立规章制度,不留死角,堵塞漏洞,司法行政机关要对各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是否完善、是否科学合理,逐一审查备案。
(四)督促检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在去年律师集中教育整顿的基础上,对本地律师事务所进行分类管理,重点整治“出租柜台式”和“散、乱、差”的律师事务所,对重点所要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带动整个规范建设年活动的顺利开展。要通过规范建设年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我省律师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一是解决律师事务所为律师和聘用人员全员办理医疗保险和社会统筹问题;二是解决“散、乱、差”律师事务所、达不到设所条件律师事务所、严重影响律师队伍整体形象问题;三是律师事务所对不诚信律师监管不力引起群众不满问题。省厅将组织人员对各地规范建设年活动进行适时监督检查,对三个突出问题解决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