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
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相关部门的贯彻执行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得到加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中小学校建立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工作职责明确,每年学校组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11、贯彻落实司法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企业职工法制教育、企业法律顾问等制度。每年组织企业中层以上干部法律知识考试。
12、对城乡居民学法内容年度有计划、有安排。城市开展经常性的法律进社区活动,“四个一”落实到位;乡村开展经常性的法律下乡活动,建立村(居)民法制教育阵地,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流动人员的法制教育有计划、有安排、有要求,每年都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3、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积极开展有关“严打”整治斗争、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报刊、影视、网络等大众媒体开办法制宣传栏目或专题节目,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制文艺宣传活动。
1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建立普法讲师团队伍、法制文艺队伍、法制宣传员队伍、法制宣传自愿者队伍,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法制夜校等各类普法阵地得到巩固和发展,坚持经常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依法治理
15、制定地方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有实施依法治理的规范性或指导性文件,积极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16、政府设立法律顾问或建立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17、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通过建章立制,规范行业行为,强化行业监督,把各行各业的行为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
18、贯彻落实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关于加强我省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落实工作标准。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民自治组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四民主、两公开”等制度落实,加强对村两委成员的培训;村三级治保网络和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治安防范工作落实,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稳定,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