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阶段(10月):迎接全国检查。全国“四五”普法检查组在豫期间,组织省会新闻媒体开展“坚持依法治省、构建和谐社会”集中宣传活动,全程跟踪采访,挖掘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宣传和展示一批工作成果,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第五阶段(11-12月):全面总结,推荐典型。对检查情况认真梳理、归纳、总结,按照验收标准,结合问卷调查评估结果,综合评定等次。各省辖市和省直机关按要求将先进典型和表彰名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报送省依法治省办公室,为全国和全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工作做好准备。
(二)工作方法
省检查验收组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务求评价工作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1、实地考察。每个省辖市至少实地考察一个县(市、区)、一个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一个企业、一个学校、一个社区、一个行政村。抽查的省直单位都应到实地进行考察。以直观的方式,了解其工作开展的情况、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2、听取工作汇报。要求听取省辖市、县(市、区)或省直单位的全面情况汇报,掌握当地或部门通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治安稳定和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情况。
3、召开座谈会。在每个省辖市至少召开一场座谈会,邀请人大、政协、公职人员、学校代表、企业代表、农民代表、城市居民代表等各界人士参加,认真听取干部群众对“四五”普法的评价、意见和建议。对省直单位可根据实际,将汇报会与座谈会合并进行。
4、检查审阅档案材料。要求检查五年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年度工作总结、大事记及其他档案资料。
5、组织问卷调查,评估普法成效。针对不同普法对象,设计五类调查问卷(领导干部、行政或司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按不同普法对象所占人口比例进行发放,深入了解被验收单位干部群众对当地组织和领导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情况,社会治安状况和执法部门执法状况等方面的评价和满意程度,以及对进一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问卷由依法治省办公室统一设计印制,并由检查组亲自主持发放、填写、收集。检查结束后,依法治省办公室组织有关方面专家进行分析评估,全面客观地评价“四五”普法五年来的工作成效,认真查找问题与不足,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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