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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司法厅2005年建设学习型机关的意见》的通知


  (二)坚持抓好业务知识学习。司法厅是省政府的职能部门,做业务是职能部门的一个共同特征。在机关各处室和广大公务员中要做到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必须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使自己成为行家里手,甚至某一方面的专才。今年的业务学习要着重研究如何加强对法律服务的管理,掌握管理的一般规律,使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业务知识的学习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和自学为主的原则。系统内的业务培训由各处室牵头,经厅长办公会审批,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确保培训效果。

  (三)坚持创新载体。要把建设学习型机关与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与争创“五型机关”、“五好党员”相结合,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促进业务工作的改革发展相结合。厅建设学习型机关领导小组要在第二季度对2004年度的创建活动进行评估。

  (四)坚持完善学习机制、调研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使学习型机关建设规范化、制度化。要继续选派党员干部到省委党校、省直党校参加脱产培训。支持在职人员参加研究生学历培训。有计划地搞好短期脱产业务培训。厅直党委每月要下发学习计划,重点抓好机关干部的集中辅导。各处室充分利用每周二、五学习日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大力开展调研活动,下基层调研时间,厅级干部不少于3个月,处以下干部不少于3个半月。厅级干部撰写2篇调研报告,各处室至少撰写3篇调研报告。厅机关举办一次研讨活动,努力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决策。要坚持把学习成果与评先表彰、职务晋升结合起来,激励大家全面发展。要加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投入,增加电脑,进一步开发机关局域网,力争开通因特网。在厅机关开展好创建活动的同时,加大对直属单位创建活动的指导,努力在全系统逐步形成学习型系统,为推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五)坚持落实责任。司法厅创建学习型机关领导小组对创建活动负领导责任,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创建活动成员单位要齐心协力,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机关各处室一把手对本处室的创建活动负具体责任,抓好学习计划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在创建活动中,厅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起示范作用。

  附:
  2005年厅机关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计划

学习

时间

学习

科目

学习内容

授课

单位

组织

单位

第一

季度

政治

理论

1、《先进性教育读本》

2、《江泽民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建设》(专题摘编)

3、先进性教育活动有关内容

厅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

第二

季度

法律法规

《司法鉴定管理规定》讲座

司法鉴定处 <>

社会科学

行政管理学

厅直党委 <>

第三

季度

法律法规

《公证法》讲座

厅公管处 <>

基本技能

电子政务

政治部 <>

公文写作与公文处理

厅办公室 <>

体育健身技能

机关工会 <>

第四季度

社会科学

世界政党制度

厅直党委 <>

学习交流

调研论文交流

厅办公室

厅直党委 <>

检查、考核

有关单位 <>

备注:日常的政治理论学习由厅直党委安排,各处室落实;日常的业务学习以处室为单位,自行组织;外派学习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选调;短期业务培训以厅政治部和有关部门安排为准;在职学历教育按规定审批参考后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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