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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源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源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府办[2008]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16日

河源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程实施方案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08年“十项惠民工程”之一。为实施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程,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步伐,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全面进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意见》(河委发〔2008〕3号)和《河源市实施十项惠民工程总体方案》(河委发〔2008〕8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教育强市、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提高人口素质为根本,在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按照全面启动、分县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方针,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积极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全面进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至2011年,要形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与初等、高等教育相衔接,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融通,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教育体系;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达到14.4万人,比2006年增加7.2万人,其中普通高中4.2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3万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

  三、实施步骤

  (一)2007年至2008年,通过扩建与新建高中阶段学校,新增学位3万个,使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8%,力争达到70%,普高与职高比例达到6.5∶3.5。重点抓好河源工业技术学校、东源县东江中学的筹建,以及河源市技工学校、河源中学、河源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河源市广播电视大学、和平中学、连平中学、紫金四中等学校的扩建工作。

  (二)2009年至2011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每年增长5%,至2011年达到85%,普高与职高比例达到6∶4。重点抓好河源工业技术学校、东源县东江中学建设和扩大招生工作,以及全市其他高中阶段学校扩建扩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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