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关于2006年学习型机关建设的意见
(豫司文[2006]45号)
厅机关各局处室,各直属单位:
2006年是我厅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实现 “十一五”规划良好开局的一年,也是我厅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的第三年。为了把此项活动引向深入,根据《河南省司法厅建设学习型机关实施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围绕厅党委中心工作,以机关作风纪律建设为重点,与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和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发挥厅机关的带头作用,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快又好地发展。
二、学习内容及安排
(一)政治理论。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重点学习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论。通过学习,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提高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联系思想实际,重点学习党章,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要求,深入学习党章,认真遵守党章,全面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开展学习党章知识竞赛活动和“学习贯彻党章、提高道德修养”征文活动。通过学习贯彻党章,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道德修养。
(二)法律法规。重点学习《
公务员法》、《
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通过学习,引导机关工作人员忠于职守,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下半年组织开展“忠于职守,依法行政”主题征文活动和演讲比赛。
(三)业务知识。着重学习和研究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体系的构建,各项工作之间的有机联系,如何发挥整体效能。重点研究如何加强对法律服务的管理,掌握管理的一般规律,使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要认真学习《
律师法》、《
公证法》、《
监狱法》、《法律援助工作条例》、《劳动教养试行办法》、《
信访条例》、《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机关各处室要根据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应知应会业务知识提纲,并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掌握,年底进行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