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司法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司文[2006]93号)
省监狱管理局,各直属单位,厅机关各局处室:
《河南省司法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厅党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河南省司法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六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河南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工作,厅党委决定从今年5月至12月在厅机关、省监狱管理局机关及直属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厅党委的工作意见,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深入推进。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这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要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准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另一方面要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通过专项治理,要进一步提高管理工作水平,规范行政权力和企业事业单位行为,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树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快又好地发展,为实现“发展强省、稳定护省、廉洁兴省”的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较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做好此项工作,必须按照上级要求,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进行全方位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措施。
(二)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要通盘考虑、精心组织,既要立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积极稳妥地把工作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