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服务
1、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农村、农民的特点和实际需求,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种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同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增强依法行使权利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
2、结合农村的换届选举,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宪法、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基层民主选举的法律知识,引导农民群众增强民主意识,正确对待自身权利,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有序发展。
3、结合实际,认真开展适合农村基层干部特点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
4、进一步探索健全有效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着力开展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输入地教育为主,实现输出地和输入地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机结合。要明确用工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加强对用工单位和农民工用工中介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
5、继续扎实开展依法治乡(镇)活动,促进农村各项事业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提高农村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
6、大力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促使其成为农村基层法治建设的有效载体,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健康发展。
7、深入开展法律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切实推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进程,在农村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三)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为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1、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调整、充实、巩固乡镇、村委会调解组织,特别要加强乡镇、村委会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网络作用,利用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调解员的组织网络优势,围绕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和新农村建设中征地拆迁、环境污染、撤村建居、土地承包等引发的群体性、易激化矛盾纠纷,大力开展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