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开封考区市金明中学考点:考生740人,设考场25个;

  (三)洛阳考区洛阳外国语学校考点:考生1244人,设考场42个;

  (四)平顶山考区市卫生学校考点:考生887人,设考场30个;

  (五)安阳考区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考点:考生1139人,设考场38个;

  (六)鹤壁考区市新区淇滨小学考点:考生321人,设考场11个;

  (七)新乡考区市第22中学考点:考生829人,设考场28个;

  (八)焦作考区市第十二中学考点:考生631人(其中济源考生92人),设考场22个;

  (九)濮阳考区市卫校考点:考生578人,设考场20个;

  (十)许昌考区市第十二中学考点:考生665人,设考场23个;

  (十一)漯河考区漯河职业技术学院考点:考生368人,设考场13个;

  (十二)三门峡考区市外国语中学考点:考生382人,设考场13个;

  (十三)南阳考区南阳理工学院教育学院考点:考生1473人,设考场50个;

  (十四)商丘考区市第八中学考点:考生835人,设考场28个;

  (十五)信阳考区市职业技术学院考点:考生689人,设考场23个。

  (十六)周口考区周口育新高中考点:考生1078人,设考场36个;

  (十七)驻马店考区市第一高级中学考点:考生782人,设考场27个;

  各省辖市司法局代表考区与考点单位签署考试场地租用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考区应按省厅的考场安排组织考试,不得擅自改变考场的数目或调换参考人员的考场、座号。每个标准考场应试人员为30人,安排不完的应试人员统一编排在尾考场。应试人员的座位须单人、单桌、单行排列,间距为80厘米以上。各考点要设立监考办公室(考务)、保卫、医务、后勤等临时小组。

  四、监考及考务工作

  各考区设总监考1人,由本考区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司法局局长)担任;设副总监考若干人(包括省厅督考组组长),按照分工协助总监考处理本考区的考务工作。另外,根据需要设流动监考员若干名。每个考场配备2名以上监考人员,其中主监考1名,其余为监考。监考人员要每场轮换,采取考前抽签,随机分派各考场,不得固定在同一考场。每个考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女同志担任监考或流动监考工作。每个考点应配若干名固定和流动警卫人员,负责维护考场外秩序和警戒工作。监考人员应选派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具有监考经验的同志担任。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