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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2006年政风行风评议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是否充分发挥;方式方法是否有针对性;效果是否良好。

  (五)基层司法所建设是否得到加强,司法所与法律服务所是否做到形式上的分开。

  (六)在监狱、劳教、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工作中是否存在乱收费现象。

  (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是否建立,落实是否到位。

  三、整改的主要措施

  (一)大力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建设和队伍建设。继续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公务员法》培训,进一步树立和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机关工作纪律“十不准”的规定和首问负责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实行挂牌上岗。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厅党委《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意见》,不断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继续抓好扩大宣传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在前一阶段宣传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采取得力措施,把宣传工作贯穿政风行风建设的始终。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先导和辐射作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宣传页等方式进一步宣传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司法行政与司法的区别,充分展示司法行政机关在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等方面取得的成果,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度。要积极同当地政府纠风部门协调沟通,力争领导班子成员都上“政风行风热线”,就分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服务承诺、便民利民措施、整改措施等与群众进行交流、对话。大力宣传司法行政机关政风行风建设举措和取得的成效。要定期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风行风监督员视察工作,主动征询意见建议。要加大对正面典型的宣传报道和违法违纪人员的曝光力度,为政风行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深入开展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活动。巩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执行“六条禁令”,落实“三个杜绝”,进一步增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政治素质、法治观念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减刑(期)、假释、保(所)外就医、监(所)外执行等重点执法部位和环节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树立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抓好狱(所)务公开。依法保护服刑、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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