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力发展特色养殖业。巩固和提升生猪、家禽生产,加快发展牛、羊、兔、鹅等节粮型草食畜禽,大力发展奶业和特种养殖业。积极引进和开发名、优、稀、特畜禽品种,扩大蓝塘猪、三黄胡须鸡等地方特色畜禽养殖规模,因地制宜推进“一村一品”,发展特色畜牧养殖业。
(七)加快构建优势区域产业带。突出生猪、家禽两大品种,构建两大畜禽经济产业带。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引导龙头企业采取直接投资、股份合作、产销直挂等形式,带动散养户建立生态型畜牧业基地。以中部地区为重点,建成年出栏180万头瘦肉型猪产业带;以温氏公司等为重点,发展3000户单元式标准化养鸡模式,年出栏4000万只,建成家禽产业带。
三、大力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
(八)大力培育畜牧业龙头企业。至2011年,围绕生猪、家禽两大产业,新引进或培育2个规模大和带动能力强的国家级龙头企业和3个省级龙头企业、5个市级龙头企业。对农业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辖区政府与农业龙头企业签订合同书,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对在期限内没有按标准带动农户的农业龙头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给予摘牌处理,并按未带动农户数收取一定的违约金,同时,取消对该企业的各种优惠政策。
(九)积极发展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扶持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多样化、多形式的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加强行业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把龙头企业、生产农户、市场销售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以合作经济组织为主要形式的新型畜牧业经济运行机制,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十)加快发展畜产品加工流通业。加大对畜产品加工业的支持力度,把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业作为发展生态畜牧业的突破口,重点培育和扶持具有竞争优势和带动能力强的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和新建一批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以加工促发展,以加工带基地,提高畜产品附加值。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畜产品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扶持畜产品加工企业做强做大。
四、加快科技兴牧步伐
(十一)加强畜牧业良种良法推广。继续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对畜牧兽医推广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要给予保证,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速畜牧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快畜牧兽医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重点推广普及猪人工授精、牛冻精改良、配合饲料、卫生厩舍、健康养殖等良种良法配套技术,大力发展优质杂交猪、杂交牛和地方特优品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