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央作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决策的历史背景、主要内容、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2、如何培养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始终坚持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正确的服务方向;
3、如何培养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明辨荣辱,奉献社会;
4、如何培养理论素养和岗位技能,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努力适应新时期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需要;
5、如何结合法律服务工作特点,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始终坚持党对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
6、如何从本地、本单位实际出发,研究明确法律服务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机制;
7、如何进一步发挥律师工作参与诉讼调解和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公证工作预防矛盾纠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促进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司法鉴定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和工作优势;
8、如何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增强物质保障、组织建设、管理工作、服务工作和社会影响等能力建设,逐步实现基本满足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的工作目标等等。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进一步丰富有关学习讨论的内容,采取专题辅导、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和论坛研讨、演讲比赛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法律服务工作带来的历史机遇,深刻认识自身的职业使命,深刻认识肩负的社会责任,切实把握新形势下开展这次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努力增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工作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指导意见,推进主题实践活动在全省范围内顺利开展。
(二)工作实践阶段(2007年7月至12月)
根据司法部的部署,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要重点做好以下10个方面的工作:
1、深化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加强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网络建设,消除省辖市、县(市、区)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盲点。认真总结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和推广各地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大力表彰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巩固到信访局值班工作方式的基础上,尝试设立信访工作专家咨询组,参与信访疑难案件听证工作等,丰富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方式。加强与政府信访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建立健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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