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
(一)认真履行管理监狱劳教工作职责,努力维护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1、确保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继续组织开展创建“平安监狱”、“平安劳教所”活动,把维护监所安全稳定放在首位,巩固和完善安全防控机制、教育转化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领导责任机制。突出“一把手”的领导责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管安全责任体系。贯彻落实省司法厅《监狱劳教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抓好监狱劳教场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落实警察直接管理、危险犯包夹控制制度,深入开展狱所内侦查和事故排查,加强对罪犯劳教人员的排查防控。加强监狱劳教场所设施建设,消除监控盲区和安全死角。确保监狱劳教场所不发生罪犯劳教人员袭警、暴狱(所)、劫持人质、伤害他人致死等重特大案件,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罪犯劳教人员集体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流行,罪犯劳教人员逃跑率、非正常死亡率、狱所内发案率均低于省政府和司法部下达的控制指标。
2、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巩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和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活动成果,严格落实司法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双六条禁令”,提高科学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能力的水平。严格推进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加强和改进对罪犯劳教人员的思想、文化、技术教育,注重培养罪犯劳教人员的劳动技能,增强刑释解教后融入社会的能力。深化个别教育,加大社会力量参与罪犯劳教人员教育改造工作的力度。
3、切实履行职能,认真做好打黑除恶各项工作。各监狱劳教所要充分挖潜,克服困难,切实做到对黑恶势力罪犯“收得下,管得住”。加强警察对罪犯的直接管理,加强狱内侦查,做好狱情分析,坚决防止逃脱、暴狱等重大案件的发生。在罪犯中继续开展深挖余罪和坦白检举工作,有效揭露和打击黑恶势力分子。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做到既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又要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切实加强对涉黑涉恶劳教人员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努力使他们的思想观念、行为习惯得到矫正,解教后不再危害社会。要加强对黑恶势力罪犯案件律师辩护工作的指导,不断提高律师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二)认真履行管理法律服务职责,组织引导法律服务人员发挥法律服务职能,疏导化解和预防各类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