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豫司文[2007]13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河南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委书记徐光春同志“希望在胡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激励下,把司法行政工作搞得更好”的重要指示和省委政法委豫政法[2007]40号文件要求,现就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队伍、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的力量,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职能作用,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积极参与创建平安地区工作,努力开展平安系统创建活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确保我省社会持续安全稳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原崛起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监狱劳教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改善监狱劳教场所监管安全设施,完成省政府和司法部下达的监管安全责任目标。
--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管理,法律服务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展,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增强。建立完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长效机制,减轻党委政府信访压力,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
--扎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政府责任落实,更好地维护社会困难群体尤其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特别是农民工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进一步健全。帮教安置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
--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司法行政系统内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提高信访工质量,保证队伍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