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司法局在整改工作中积极推行 “整改销号”责任制,将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出来的35个问题统一编号,建立台帐,逐项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将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整改效果的标准,利用会议通报和张榜公布的形式将整改情况告知群众,得到群众认可后,才能销号,增强了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服务意识。
五、领导带队,加强督导,推动基层单位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成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指导组,由厅党委委员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制定了《河南省司法厅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指导工作方案》,对各单位进行督查。先后组织两次集中督导活动,结合干部考核等工作开展不定时督查活动若干次。督查主要采取暗访形式,事前不通知,到一地一单位后随机进行知识测试,查看会议记录、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等,并要求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督查暗访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在抓好本单位教育基础上对所属基层单位进行督查,确保取得实效。对名次靠前的单位进行表扬,名次靠后的单位予以批评。暗访情况作为下半年开展“争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重要依据。暗访中,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进行测试,不熟悉不掌握的人员要停职进行再次学习培训,对再次培训测试不合格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免职处理。
六、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抓好厅机关和所属政法院校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按照厅党委重点抓好厅机关、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教育活动的要求。厅直党委、厅政治部联合下发文件,对厅机关的教育活动作出专门安排,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厅机关深入开展。一是深入动员,提高认识。厅机关各支部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同志再次学习省委政法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领导小组的贯彻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高参与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落实计划,抓好学习。机关各支部在厅直党委下发的学习计划基础上,结合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要求制定落实具体的学习计划。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努力完成学习任务。每一位同志记读书笔记不少于10篇,5000字以上,至少撰写1篇20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三是对照查摆,积极整改。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个方面的内容,积极开展自查、互查,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写出自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截至4月底,已有18个单位上报了自查报告。四是丰富载体,强化效果。为进一步强化学习效果,按照省委政法委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在机关开展了以下活动:1、读书笔记展评活动;2、心得体会交流活动;3、领导干部宣讲活动;4、法学专家、法律实务工作者宣讲活动;5、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测试活动(2次);6、“以案析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