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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省司法厅等关于加强企业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2、加强企业学法阵地建设,创新企业学法形式。有关部门要采取举办“企业工商学校”、设立“普法宣传员”的方式,指派专兼职普法人员深入企业宣讲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举办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其他企业厂长(经理)及财会人员参加的培训班,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税收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培训;利用法制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形式,宣传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企业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认真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税收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加强税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诚信纳税的能力;利用报刊、网站、广播等载体开展涉企法律法规宣传和解读,在全省各类企业职工中发放法律知识问答试卷,拓展对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3、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不断深化依法治企。各类企业要在开展“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的基础上,健全企业内部管理结构,完善企业经营管理规章制度,实现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要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法律事务机构,配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法律工作人员,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和重大决策,加强法律纠纷的预防和处理,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4、认真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相关部门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坚持开展为企业服务的“送法、释法、维权”法制宣传活动。工商、税务部门在继续坚持培训、讲座、设置宣传栏等传统普法形式的同时,突出宣传教育与依法管理、法律帮助与优化服务的结合,在企业登记注册大厅、纳税申报厅等公共场所建立固定或流动的法制宣传设施,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相关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为载体,宣传市场主体准入和市场经济监管法律法规;在对企业进行管理的办证、年检、监管、维权的全过程中,通过“一对一”的教育和服务,帮助广大经营者了解和熟悉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制度,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地税部门要积极开展“税法进企业”活动,以讲解税法知识和税收政策及纳税辅导为重点,解决企业办税等方面的疑难问题。海关要在进出口企业争当海关A类企业活动中,采取送法上门等形式,加强对《海关法》等海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进出口企业依法、诚信开展进出口业务的能力和水平,避免出现不当处置海关监管货物等违法违规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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