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司法厅法律服务工作规划(2007-2010年)》的通知
(豫司文[2007]170号)
各省辖市司法局,厅机关各局处室:
《河南省司法厅法律服务工作规划(2007-2010年)》已经厅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七年八月一日
河南省司法厅法律服务工作规划(2007-2010年)
为推动我省法律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河南省司法行政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我省法律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2007-2010年法律服务工作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和总要求,以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为中心,以做好业务为基础,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证,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努力为实现中原崛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主要目标
1、管理法律服务工作的能力显著增强。准确职能定位,明确管理职责,管理理念和意识进一步树立;工作重心下移,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权限进一步明确;健全工作制度,创新管理手段和方法,管理能力和管理效果明显增强;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监督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的管理体制初步形成;法律服务资源得到整合,法律服务业务支柱体系基本建立。
2、法律服务机构布局合理,知名品牌法律服务机构增加。到2010年,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分别达到600个、550个、1500个。全省有10个50名执业律师以上的律师事务所,除鹤壁、济源外,省辖市至少有1个20名执业律师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全国和全省知名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分别达到6个和70个以上。全省优秀公证处和司法鉴定机构分别达到70个和20个以上。国外和港澳台的法律服务机构在我省设立代表处或分所。
3、法律服务人员队伍壮大,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到2010年,全省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分别达到6300人、650人、5000人和5000人。45岁以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本科学历比例达到99%、95%和30%。专职律师、公证员达到硕士研究生、双学士学历以上人员分别占7%、3%。高级职称律师、司法鉴定人达到5%和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