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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豫司文[2007]247号)


各省辖市市委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市办公室,省直各单位: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会议明确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各地各部门要以十七大的胜利召开为契机,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继续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发展。现就开展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的宣传活动作出如下安排:

  一、活动主题

  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通过宣传活动,在广大干部群众中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省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观念、权利义务相一致观念、公平正义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我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宣传重点

  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精神。学习宣传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人民民主制度,促进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学习宣传发展基层民主的法律制度,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和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大力宣传宪法,大力宣传规范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解决民生问题,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学习宣传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力宣传我国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成果,宣传我国的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监督。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宣传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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