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司文[2008]141号)
各省辖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三次全会、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确保民主评议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河南省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十件好事活动,深入开展四项治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率和满意率,力争评议位次继续前移,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原崛起做出新的贡献。
二、评议对象
2008年省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确定50个行政部门及其它机构、25个公共服务行业作为评议对象。司法行政部门被列入50个被评议的政府部门之一,参加各级政府纠风部门组织的民主评议。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民主评议工作由省政府纠风办直接组织实施。省厅将监狱、劳教所、法律服务机构和基层司法所列入评议对象。继续把法律服务行业特别是律师行业作为重点评议领域。各省辖市司法局特别是县(市、区)司法局要在当地纠风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加大力度,切实抓好基层司法所的评议工作。
三、评议内容
2008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内容围绕以下六个方面进行:(1)履行职责、落实政策情况;(2)政(事)务公开情况;(3)为群众做实事好事情况;(4)治理各种不正之风情况;(5)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情况;(6)遵守职业道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