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认定席伟华同志因公牺牲的批复
(豫司文[2008]285号)
省监狱管理局:
席伟华,男,1963年1月生,1982年9月参加工作,河南省新乡市人,生前任省郑州未管所五监区科员。
2008年7月23日上午8时40分,席伟华同志在五监区工作期间突发急性脑出血,后经省人民监狱医院抢救无效于2008年7月30日亡故。
根据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印发《
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抚恤办法》的通知(司发通〔1999〕131号)第二章第
9条“在执行任务中因病猝然死亡的批准为因公牺牲”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们的意见,认定席伟华同志因公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