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安全生产特别嘉奖单位、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决定
200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努力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不畏艰难,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体制、法制、队伍、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体系等建设,保证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促进了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全面提高我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长春市人民政府决定命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5个单位为“长春市2003年度安全生产特别嘉奖单位”;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等 82个单位为“长春市2003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环部等 86个集体为“长春市2003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刘庆文等128名同志为“长春市2003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单详见附件1、2、3、4)。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保持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号召全市各企业的广大干部职工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爱岗敬业、任劳任怨、不畏艰险的奉献精神,立足本职工作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及我市经济建设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为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00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长春市2003年度安全生产特别嘉奖单位名单
2、长春市2003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
3、长春市2003年度安全生产集体单位名单
4、长春市2003年度安全生产个人单位名单
附件1:
长春市2003年安全生产特别嘉奖单位
1、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 长春高新技术开发区
3、 九台市人民政府
4、 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5、 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6、 吉林通信公司长春分公司
7、 长春供电公司
8、 吉林亚泰集团
9、 长春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