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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下发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和应急救援工作会议传达提纲的通知


  重大危险源监管和应急救援是搞好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源头性工作,是整个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生活能否正常开展,社会经济秩序能否正常运转,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能否得到有效保障和整个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国家总局李毅中局长曾讲过:“隐患不除,永无宁日”。所以,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管和应急救援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搞好重大危险源普查,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科学管理

  重大危险源监管是安全生产监管的基础工作。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就有了基本保障。

  一是搞好普查,摸清底数。

  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不能随意缩小范围。各地区要严格按照省局规定的普查时间,搞好申报、登记,普查工作大体上分为两个阶段,即第一阶段2005年8月3日至2005年12月15日,为统一申报、登记阶段;第二阶段2005年12月15日至2006年3月30日,为总结分析阶段。各地区要按照时间要求,安排好工作进度,保证工作质量,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是要学习先进经验,创新监管手段。

  我们要认真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与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尽快把监管、监控体系建立起来,把省、市、县三级网络建立起来,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把重大危险源监控监管好,防止、控制事故发生。

  (三)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援工作水平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对重特大事故的救援能力,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目前,全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刚刚起步,加快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建设,已经成为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是抓好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为了加强应急救援建设,国务院组建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按照国家局的要求,我省正在积极筹备组建“吉林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各市州、县(市)和有关行业是否相对应,我们还要研究。

  二是抓好应急救援指挥信息系统的建设。应急救援指挥信息系统建设,是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条件。要高度重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加快应急救援指挥信息系统建设,形成应急救援的信息支撑体系。

  三是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是搞好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保证。要继续坚持“依托现有,整合资源”的原则,以各市州、各行业已确定的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救援中心为基础,补充装备、拓展功能,建设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反应灵敏、一专多能、平战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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